
自2022年5月9日起,中国沈虎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广发证券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具体程序和规则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广发证券的业务办理状态也以其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可通过我行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宣布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华夏鼎顺定期开放债券三个月。
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5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处理时间
华夏鼎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采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模式。本基金的本次建仓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含)。
本基金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一致行动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以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出售。
投资者申请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宣布暂停申购、赎回的除外。
如遇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每日订阅业务
3.1购买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申请认购本基金,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机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必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2订阅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购买时需要支付前端申购费用。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费用。订阅费率如下: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购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前端申购费率在上述规定申购费率的基础上打9折,固定费率无折扣。
客户包括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未来如有监管部门批准的新型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可更新招募说明书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是指养老金客户以外的投资者。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3与采购相关的其他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在本开放期内(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限制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转换,即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和转换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果超过上述限制。投资者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赎回本基金,每次申请赎回不得少于1.00份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留存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需要一次性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留存在代销机构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机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必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4.2赎回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份额在7天以内持有的,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超过7天的,赎回费为0。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3与赎回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封闭期运作,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次开放期结束后的次日至三个月后当月相应日的前一日。月对应日期是指特定日期在随后一个月中的对应日期。如果本月没有对应的日期,则取当月的最后一天。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前封闭期届满后未在开放期内申请赎回,则基金份额自开放期结束次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在此期间可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本基金不能在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本基金不能按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暂停开放期时间的计算,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时间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和规则,并提前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成本
5.1.1基金转换费:无。
5.1.2转出基金费:按照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用收取。如果这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申购,除了收取赎回费外,还应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是指扣除赎回费和后端申购费后的余额。
5.1.3转基金费:转基金认购费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况收取,具体如下:
从前端(比例费率)费用基金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费用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最高前端申购费率-转出基金最高前端申购费率,最低为0。
从前端(比例费率)费用基金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费用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最高端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最高端申购费率,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订阅费为0。
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出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自转出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领取方式:不收取订阅费。
从前端(固定费用)费用基金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费用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是固定的,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是成比例的。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最高前端申购费率-转出基金最高前端申购费率,最低为0。
从前端(固定费用)费用基金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费用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于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认购费=转入基金的认购费-转出基金的认购费,最低为0。
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出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自转出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型基金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说明: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领取方式:不收取订阅费。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最高前端申购费率-转出基金最高前端申购费率,最低为0。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最高端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最高端申购费率,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订阅费为0。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出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自转出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某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领取方式:不收取订阅费。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不收取申购费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收取方式:收取的认购费率=转入基金的认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最小值为0。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不收取申购费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固定。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认购费=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最低为0。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出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自转出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从不收取认购费的基金转入其他不收取认购费的基金。
说明:投资人将不收取认购费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不收取认购费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领取方式:不收取订阅费。
关于货币基金基金份额转让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基金来说,每次有新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都会调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
5.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规则。
5.2与转换相关的其他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能在同时卖出基金和转出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符合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符合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组织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在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以及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一层
传真:010-88066028
北京董重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董重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
传真:010-64185180
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100190)
传真:010-82523196
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1层
传真:010-85869575
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室
传真:010- 64702330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传真:021-58771998
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叉口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
传真:0755-82031949
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大厦30层AD2区
传真:025-84733928
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楼G05、G06室
传真:0571-8971661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楼写字楼5305室
传真:020-38067182
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室
传真:020-38067182
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娇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室
传真:028-86725411
6.2代理佣金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时的具体网点、金额限制、程序、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请参见销售机构的规定。如新增直销网点或新增代理机构,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不迟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鼎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夏鼎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多个一致行动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本基金将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个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只能在下一个开放期赎回。
基金管理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本基金的过往表现及其净值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做出投资决策后,因基金运作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而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的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宣布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5月9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
上交所部分ETF为新申购赎回。
代理证券公司公告
自2022年5月9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上海证券交易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详情如下:
1.新增证券公司及相应的赎回资金。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应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但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的,按照具体规定执行。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进行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具体程序和规则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态也应遵循各自的规定。
二、咨询渠道
上述基金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可通过我行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宣布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华夏鼎顺定期开放三个月
债券发起型证券投资基金
宣布购买和转换为企业
公告日期:2022年5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华夏鼎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采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模式。本基金的本次建仓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含)。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在本开放期内(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限制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转换,即单个投资者累计申购和转换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超过上述限额,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多个一致行动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本基金将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个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只能在下一个开放期赎回。
基金管理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本基金的过往表现及其净值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做出投资决策后,因基金运作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而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的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宣布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5月9日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