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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

2022-06-04 15:38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5426   

股票代码:000672股票简称:上峰水泥公告编号: 2022—059

甘肃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调整为20.20元/股。

一,本次回购的说明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日前,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以现有总股本813,619,871股中扣除5,790,329股回购股份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807,829,542股

日前,公司披露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基准日为2022年5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5月30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内公司如发生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经实施,本次回购的股价上限由不超过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0.2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10股= 807,829,542.00× 8 ÷ 10 = 646,263,633.6元,公司本次送红股总数=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每10股送红股数量÷10股= 807,829,542.00× 2 ÷ 10 = 161,565,908股。

其中,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646,263,633.6元÷813,619,871股=0.7943066元/股。

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实际支付的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 161,565,908 ÷ 813,619,871 = 0.1985766。

因此,回购股份调整后的价格上限=⊙= 20.20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2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00,9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按照最高回购金额3亿元,最高回购价格20.2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851,4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2%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化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股份回购其他事项无变化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的时机,并将在回购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1日

股票代码:000672股票简称:上峰水泥公告编号: 2022—060

甘肃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由于除权除息,如分红派息,2022年5月30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20.20元/股详见《关于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安排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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