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①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②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工作。不得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③优化升级“青春模式”④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客服团队⑤规范关键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后一个月内取消所有奖励名单⑥加强高峰时段管理⑥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措施。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