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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要求不得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2022-05-08 10:32    来源:东方财富周刊   阅读量:4084   
四部门要求不得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为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①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②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工作。不得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③优化升级“青春模式”④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客服团队⑤规范关键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后一个月内取消所有奖励名单⑥加强高峰时段管理⑥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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